各盟市农牧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1号)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今年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0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经济应对严峻考验,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农牧业经济工作,确保农牧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极端重要性。2009年内蒙古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及自治区党委1号文件精神,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力实施特色、绿色、高效农牧业战略,着力强化农牧业基础建设,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农牧业效益,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促进传统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牧业转变,加快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加快促进我区农牧业由大区向强区转变,努力开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新局面,把我区早日建设成为全国优质农产品基地、畜牧业基地、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和北方重要生态屏障。重点要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优化农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
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优势,举绿色旗、打特色牌、走生态路,大力发展绿色、特色、高效农牧业。继续提高畜牧业特别是农区畜牧业比重;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畜产品比重;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拉长农牧业产业链条,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
(一)优化农牧业布局。加快东部玉米、中部马铃薯、西部农区肉羊和东部草原肉羊、肉牛以及城郊奶牛产业带建设,推进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开发,培育和发展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科学合理布局粮食生产,集中建设东部嫩江流域、西辽河流域和西部黄河流域两大粮食核心产区,到2015年全区实现新增百亿斤商品粮生产能力。鼓励和扶持各地依据区域比较优势,发展优势特色农牧业。
(二)优化提高种植业。坚持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强化节本增效,提高单产水平的思路不动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争今年农作物总播面积达到1亿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780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420亿斤以上。全面开展百万亩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在全区54个旗县(场)落实100万亩高产示范田,通过高产创建活动带动1000万亩粮食作物增产8亿斤。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小麦、玉米、水稻和东部主产区大豆等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继续扩大马铃薯良种补贴覆盖面积,2009年优质高产高效作物比重达到63%,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和避灾型农牧业,不断提高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努力实现设施农业面积“双百万”的目标,即设施马铃薯面积新增40万亩,达到100万亩;设施蔬菜面积新增26万亩,达到100万亩。农作物承保面积达到5000万亩以上,占全区总播面积的50%。
(三)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草原畜牧业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大力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加快优势品种选育提高步伐,合理控制载畜规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我区特色的草原绿起来、畜牧业强起来、牧民富起来的和谐发展的道路。农区突出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畜禽品种改良,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走种养结合、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畜牧业的路子。2009年主要畜产品产量增长5%以上,其中牛肉、牛奶、羊肉产量分别达到45万吨、940万吨和89万吨,良种及改良种比重达到95%,畜牧业占第一产业比重达到46%。大力实施百万肉牛、百万奶牛和千万只肉羊高产创建工程。今年在全区35个旗县以提高肉牛、肉羊个体产出和品质为中心,加快建立优势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力争在全区奶牛主产旗县建设400个标准化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面完成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奶业健康发展。
(四)促进渔业生产稳步增长。建设一批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大的渔业大旗(县),推进渔业规模化、标准化、名牌化、科技化、产业化, 不断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大总量,全力打造中国北方绿色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产量力争达到11.5万吨,比上年增长8.6%。
二、促进科技进步,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
坚持把促进科技进步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动力。推进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促进农牧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
(一)提升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牧业科研体制和组织结构创新,推进农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突出我区优势特色农畜产品建成玉米、马铃薯、奶牛、肉羊、肉牛等18个科研团队和粮油、奶牛、农畜产品加工等8个科技创新平台。突出主要农作物和畜种的良种培育、疫病防控等关键领域,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攻关研发、引进与集成配套,加快开发应用多功能、经济型农牧业装备设施,推进农牧业信息服务技术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产业发展,努力提高农牧业科技综合创新能力。
(二)加快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步伐。深入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村入户,大力开展各种类型的农牧业科技成果展示和技术示范,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农牧业重大实用技术的覆盖率。加快完善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牧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农畜产品质量监督等公共服务机构,增强为农牧业生产、为农牧民服务的功能。今年重点推广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水稻五大作物高产高效综合配套技术3500万亩以上,覆盖率达到45%;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5000万亩以上,占农作物总播面积的50%;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病虫草鼠害损失率控制在5%之内。
(三)大力促进农牧业机械化。把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作为建设现代农牧业、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和畜牧业机械化生产,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继续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全区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达到1100万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
(四)加大农牧民科技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力度。重点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科技示范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技术骨干和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今年完成农牧民培训400万人次,其中绿色证书培训5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2万人,新型农牧民培训5万人,科技示范户培训3万户,百万中专生培训0.2万人。
三、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增强农牧业竞争力
继续推进六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进产业延伸、产业聚集、产业多元、产业升级,推动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形成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品牌优势,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今年力争全区农牧业产业化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2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完成增加值680亿元,比上年增长20%。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65%,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巩固壮大现有龙头企业,不断引进新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流通性、服务性龙头企业。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单一产品向系列产品、生产型向复合经营型企业转变,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建设一批规模大、集中连片的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三)创新和完善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方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形成比较稳定紧密的产品购销关系和利益共同体,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开拓市场的能力,使农牧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四)稳定发展农垦经济。继续抓好国有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现代农牧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今年力争垦区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0%。
四、强化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为带动,全力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全面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种植业重点整治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畜牧业重点整治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渔业重点整治水产苗种和违禁药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重点整治滥用冒用标志,农资打假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坑农(牧)害农(牧)违法行为。确保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畜水产品兽药鱼药残留合格率保持在100%,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老百姓喝上安全奶,吃上放心肉,合格菜。加快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力争在30个旗县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加强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工作及认证后产品的监管工作,实现初级农畜产品无公害化和产品质量可追溯,积极推广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技术,不断提高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各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各级农牧业部门要主动应对、科学研判、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有效保障消费者利益、保护产业安全。
(二)加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力度。突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两个重点环节,严打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违法行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积极争取在全区建设12个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中心,建立乳制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乳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继续强化饲料质量安全工作。建立从生产到饲喂、监管一体化的饲料质量安全体系。加大饲料生产企业整顿力度,按照扶大扶强、确保质量的原则,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面开展清理整顿,转变饲料产业发展方式;强化各盟市饲料行政管理和技术检测人员培训,配套完善相应检测设备,从2009年初开始承担起属地饲料产品质量检测责任,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饲料抽检任务;严格执行饲料市场监督检查、年度备案、统计报表等制度,对生产企业年监督检查率达到100%,饲料产品抽检率达到70%。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兽医工作能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消毒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的落实,继续强化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做好防大疫灭大病的各项准备。将布病列为自治区强制免疫病种,实行分类指导,强制免疫,逐步达到稳定控制标准;对全区奶牛进行健康普查,力争3年完成。切实加强检疫监督和兽药质量监管、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全面推进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有效建立饲养、屠宰、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机制,努力实现“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畜产品卫生安全”的目标。
五、发展生态农牧业,全面推动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继续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积极推广资源节约型生产经营模式,加快发展节约型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生态农牧业。
(一)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推进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全面实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完善草原监理体系,加强草原生态监测,积极推动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今年力争完成退牧还草和草原建设工程任务3000万亩,禁牧休牧草原面积达到 7.4亿亩,全区可利用草原植被盖度较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
(二)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减排。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草牧场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基本农田和草牧场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加强中低产田基础设施和质量建设,构建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实行农村牧区节能减排,积极推广节约型农牧业技术,搞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和投入品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农村牧区户用沼气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沼气服务体系。今年力争完成户用沼气建设15万户,大中型沼气建设20处,联户沼气建设100处,村级物业服务体系建设600处。
六、推进改革创新,全力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
(一)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在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不断提高农牧民政策增收、产业增收、劳务增收、社会保障增收、转移就业增收、财产性增收的水平,努力形成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合力。全面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确保农牧业各项补贴、农牧业保险等惠农惠牧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必须更多地关心关注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通过增加牧区建设投入、扩大对牧业和牧民的补贴补助、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等措施,加快牧民增收步伐。深入开展农牧民负担重点治理,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嘎查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农村牧区经纪人队伍建设,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加强农牧业信息引导和农畜产品市场服务,加强对关键农时、重要产品的市场监测与预警,对涉农信息、突发事件的影响分析和研判,促进产销连接和农畜产品市场开拓。努力在农畜产品促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办法组织动员农畜产品经纪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畜产品营销促销。加快扩大内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现实生产力,促进农牧民增收,力争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二)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地、草原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联合和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加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管理和服务,在不改变土地、草原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用途,不损害农牧民承包经营权益的原则下,建立健全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推进土地、草牧场的规范流转和规模经营。认真做好土地、草牧场所有权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处理延包遗留问题,依法保障农牧民对承包的土地、草牧场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围绕今年全区农牧业经济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工作,全区各级农牧业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新形势新挑战,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提出的思路、做出的部署、出台的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农牧民意愿。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转变作风,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农牧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农牧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强化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提高农牧业行政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积极为农牧民办好事实事,继续开展为农牧民办10件实事活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